4月25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2号公告,单独对非医用口罩出口提出规定,要求非医用口罩出口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同时,海关总署官微也不断发布消息,指导商家规范出口非医用口罩。
近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查发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不合格批次清单》。据赛柏蓝器械统计,清单包含16批不合格产品,大约共225万件,其中非医用口罩批次最多,有1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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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