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1:企业在商业宣传中对其产品性能、功能、质量的描述可以和在平台公开的执行标准不一致么?
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根据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因此,企业在商业宣传中对其产品性能、功能、质量的描述应当和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标准保持一致。
在不一致时,如果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情形,按照《标准化法》第三十六条处理。如果属于企业在商业宣传中对其产品性能、功能、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形,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处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根据《标准化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化,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那么,企业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其产品能否直接执行国际标准呢?
根据《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条,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在《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中,明确了采标产品要按照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2020年6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化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相关规定,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广东省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发布等环节。(见条例第二十六条)
鼓励企业标准制定者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标准全文,主动向社会公开企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变更情况以及相关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验证信息。(见条例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见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联合国(境)外相关企业,共同制定先进的企业标准。(见条例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在制定企业标准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培育力度,推动企业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见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企业标准实施验证、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结论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并予以公示。(见条例第四十六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企业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要符合相关的版权政策。此外,条例第四十六条中,“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并予以公示”的处理方式同《标准化法》中涉及企业标准整改的处理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2020年6月,《山东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那么,山东省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企业联合标准,是指同行业企业或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联合制定并共同使用的企业标准。(见条例第三十九条)
支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先进标准转化为本行业“领跑者”标准。(见条例第十八条)
鼓励将取得良好实施效益且符合地方标准管理要求的企业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鼓励将企业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条例第二十一条)
2020年7月,《江西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江西省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制定本单位产品、服务、管理标准的,可以参照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见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其他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见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组织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见条例第二十八条)
本省制定的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调、质量领先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江西绿色生态”标志。(见条例第三十一条)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将先进企业标准纳入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范围,按照企业标准技术要求为企业提供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见条例第三十八条)
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平台型企业等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见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标准未公开产品、服务功能指标和产品性能指标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废止相关标准,并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见条例第四十五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江西省企业在执行其他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时,需要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
2020年6月,《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那么,江苏省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以及附有对应试验方法的产品性能指标。(见办法第七条)
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产品标识或者说明书中明示。(见办法第十条)
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或者标准技术指标与检测验证方法不符合要求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见办法第二十三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江苏省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当以新企业名称重新办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2019年12月,《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那么,上海市企业在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在上海注册的企业(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于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适用本办法。(见办法第二条)
企业应当登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见办法第六条)
未经企业同意,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平台维护部门不得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文本或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见办法第十二条)
经核实企业未履行自我声明承诺或自我声明公开与实际不符的,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见办法第十六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上海市企业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编号在自我声明公开时由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统一赋号,包括了企业标准代号、上海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流水号、产品/服务标准标识位、年代号、修订次数(一般不用)等信息。
2020年8月,《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山东省企业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企业标准应当已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实施一年以上;企业应当是山东注册的企业等。(见办法第十条)
第三方机构按照“领跑者”认定年度目录,组织制定认定实施细则,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搜集、整理已公示企业标准和内容。(见办法第八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第三方机构在公布认定结果前,需要将技术认定报告和结果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商有关部门,对第三方机构认定的结果进行审核。
2020年3月,《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那么,云南省企业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形成重点领域的云南省企业标准排行榜,在排行榜基础上,合理确定“领跑者”数量,将排行榜排名领先的企业列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作机构向社会发布。(见方案工作程序)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工作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均不能参与“领跑者”评估工作。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市场监管领域,你是否需要免费的市场监管相关资料?你是否需要免费的市场监管视频培训课程?
《产品可靠性报告》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一级期刊;我们将围绕汽车及周边产品、10类重点消费品及民生关切度高的消费品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参考,为行业扶优治劣提供有力依据。
原标题:《各省市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要注意什么?重磅收藏!标准常见问题及企标抽查工作参考!(共计100个问答,请持续关注收藏本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