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I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2012年第197号),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晋江)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I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我省共有4家检验机构榜上有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Ι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Ι类要求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各级质监部门将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Ι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省鞋检中心于2002年经省质监局批准在晋江设立,经过1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检测水平国内领先的专业鞋类检测机构之一,2004年至今已先后6次承担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旅游鞋、童鞋国家监督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