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为扎实细致做好开学各项准备,3月16日,就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有关事项,江苏省教育厅发出通知。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充分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未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原则上中小学开学工作方案应包括:学生返校开学前各项工作准备(尤其要重视线上教学开展及效果)、以班级为单元的学生返校错峰报到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对应的电子版)、学生返校开学当日各项工作流程(报到流程、疫情防控流程、后勤保障流程等)、学生返校开学后各项工作安排及疫情应急预案、校园周边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坚决防止校门通拥堵,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坚决阻止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各地要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由教育、疾控、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日期前至少一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须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省教育厅将在各地验收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适时进行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