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发布2022年第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本期抽验信息涉及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2个品种,共3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监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在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抽样的,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20210207,型号规格为平面耳挂式175×95mm,口罩带不符合标准规定;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抽样的,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2批次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0210109、20210114,型号规格为平面耳挂式175×95mm,口罩带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安徽省药监局已要求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督促涉及安徽省生产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