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关系着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职业健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那么什么是职业病?又该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得了职业病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说起职业病,不少人认为,长期伏案工作落下的颈椎、腰椎疾病等应该算职业病。对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行业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那如何判断自己患了职业病呢?《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要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4个条件:一是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是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三是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四是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据了解,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10大类132种职业病,但多数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疗法,职业病防治还是以预防为主。因此,劳动者在从事有害作业之前要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按照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例如在工作中佩戴专业口罩、耳塞等防护设备;用人单位则应持续改进工艺,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按照相应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用人单位还要定期给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
职业病轻则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重则可能危及生命。劳动者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若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或者经职业健康检查为疑似职业病,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值得注意的是,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此外,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