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苗茜同志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递补资格,现递补袁新同志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1.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约400元,考生刷本人医保卡或交纳现金均可)由考生自行承担,医院的体检部门按照有关标准收取,由考生直接交医院体检部门。
11.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12.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招聘机关均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