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疾控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全文如下。
呼吸道传染病的常见病原有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带有病原体的气溶胶或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引。
1。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距离小于1 米,下同)时。
2。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
4。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5。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工作期间。
1。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无呼吸阀)或医用防护口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儿童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选用儿童防护口罩,其他儿童建议选用儿童卫生口罩。
本指引将根据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和行业实际,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