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 “《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中提到最多的就是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在面部、头部、听力、呼吸、服装、手部、足部、坠落等8大防护领域制定了91项国家标准,还有28项国家标准正在研制,初步搭建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1月7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如是表示。
陈洪俊进一步阐释,市场监管总局和应急管理部牢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精神,经过认真研究和工作调研,共同出台了《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坚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以标准化为工作抓手,发挥标准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个体防护装备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
陈洪俊强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3年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个体防护装备产品标准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性能指标与国际、国外发达国家保持基本一致,个体防护装备国际标准取得重点突破。推出一批重点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标准,配备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规范作用初步显现。重点个体防护装备质量监督抽查,重点行业、领域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执法检查得到有效开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管理、产品生产、检验检测、配备使用及实施反馈的闭环机制基本形成。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邬燕云表示,个体防护装备标准规范是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强制性个体防护装备标准,肩负着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使命。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下,应急管理部组织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等4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4项强制性配备国家标准是我国首批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将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管理提供配备、执法和监管依据。
针对中国经济网记者提出的,关于如何推动工贸行业领域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落实情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而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问题,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王小拾回应表示,个体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加强个体防装装备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的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和年度执法计划,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且要盯住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二是要求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划分省市县执法管辖权限,制定出台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办法,明确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三是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通过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通报曝光,放大执法处罚的震慑效应,做到‘查处一家,震慑一片’。同时,对于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从正反两方面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配备个体防护装备的责任。” 王小拾表示。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将推动个体防护装备用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配备。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稳步推进专项行动落地实施,并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安全与质量相关督促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权益。